三、检查对象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工作分工
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全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政府工作职责。
1.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分工。
1.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全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转发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土地矿产卫片工作图件数据;培训业务骨干;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汇总全区数据上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约谈土地违法问题严重地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为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情况;汇总全区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国土资源部。
2. 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卫片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工作;完成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作情况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督查指导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为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情况;汇总本市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