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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1.指标分解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更换计划的通知》(闽教安〔2012〕2号),下达给我市的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总任务数为130辆。按照各区、直属校统计上报的校车情况分析,未登记的98辆校车必须全部更换,另有32辆已登记的非专用校车需更换。具体更换数量见下表:
区属
2012年需更换校车数(辆)
思明区
30
湖里区
34
集美区
28
海沧区
5
同安区
12
翔安区
16
市属校
5
小 计
13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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