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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强化目标管理

  将水煤浆应用和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列入全市年度节能、环保工作的综合考核。建立项目进度目标考核机制,完善奖惩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照目标进行逐项考核。建立项目月报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将工程实施进度等报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每月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对未按期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企业,加强对该企业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取消对其相关项目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对水煤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测监控

  一是对进入我市市场的水煤浆产品加强监测监控。指导水煤浆生产和配送企业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技术,确保供应水煤浆指标符合《水煤浆技术条件》(GB/T 18855-2008)Ⅱ级以上技术要求,重点区域确保达到Ⅰ级以上技术要求。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和产品,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加强锅炉能效监测监控,适时推进水煤浆锅炉在线节能监测,指导企业合理用能,现有锅炉能效达到国家标准,新上水煤浆锅炉能效指标达到82%以上。

  三是加强对水煤浆锅炉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监控。配套建设水煤浆锅炉高效脱硫、脱硝(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除尘等环保设施,落实灰渣的密闭式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符合所在区域排污总量的削减要求和环评审批要求。

  可使用水煤浆的工业炉窑,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推进计划

  2012年5月,开展水煤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并上报市政府。

  2012年6月,督促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办理水煤浆项目规划、土地、林地等前期手续。市金融办协助启动项目融资谈判。

  2012年7月,开展水煤浆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工业园区水煤浆推广方案有关工作。协助项目单位与省有关部门对接落实项目发电上网核准等手续。

  2012年8月,开工5个以上水煤浆利用项目,开展水煤浆项目技术科技鉴定及环保鉴定。

  2012年9月-2013年2月,开工建设第一批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监局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市财政局积极对接财政部资金划拨等工作,抓好资金管理。开展第二批项目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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