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金阳新区:获批准129.9519公顷,已供地2.9215公顷,供地率2.25%。
6.修文县:获批准174.0746公顷,已供地153.377公顷,供地率88.11%。
7.开阳县:获批准191.1436公顷,已供地81.1712公顷,供地率42.47%。
8.息烽县:获批准128.4691公顷,已供地128.2691公顷,供地率99.84%。
9.清镇市:获批准23.3191公顷,已供地23.3191公顷,供地率100%。
(三)2011年度
1.乌当区:获批准120.0168公顷,已供地0公顷,供地率0%。
2.白云区(含沙文):获批准1.6公顷,已供地0公顷,供地率0%。
3.修文县:获批准220.5941公顷,已供地21.1014公顷,供地率9.57%。
4.开阳县:获批准401.9583公顷,已供地25.433公顷,供地率6.33%。
5.息烽县:获批准339.6074公顷,已供地68.3541公顷,供地率20.13%。
6.清镇市:获批准389.5808公顷,已供地164.7226公顷,供地率42.28%。
三、供地率差的原因分析及造成负面影响
(一)原因分析。总体看,各区(市、县、开发区)完成供地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及省政府批准的分批次用地的供地率情况不理想,达不到国土资源部及省关于完成供地率的相关要求。从各地及业主反映的原因来看,主要原因有:
1.按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实施方案申报时,在“三类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批准的用地区位进行调整,但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后,用地区位就不允许调整。国务院下达批准文件后,因有些区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就积极申报实施,实施方案批复后,因供地条件达不到要求或无项目实施造成无法供地。
2.因征地拆迁难度大,周期长导致不能及时供地;
3.因规划调整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规划指标,无法进行供地。
(二)供地率差造成的负面影响。现在国家和省都在强调提高供地率的问题,并与每年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下达相挂钩。省国土资源厅在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下达时,已与各地供地情况进行了挂钩。供地率低已成为我市向上级争取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及争取中心城区获批较大用地规模的主要制约因素。如要想通过多争取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等来缓解用地难的问题,提高供地率是关键。只有我市的供地率提高了,才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向上级争取用地指标及多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