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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10日)。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

  (四)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市组委会):

  主任:高卫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陈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毅(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赵凯(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沙(团市委副书记)

  姜桂梅(市妇联副主席)

  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由魏燕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及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舆论宣传

  1.市政府领导进行电视讲话。2012年5月31日晚,贵阳电视台播放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贵阳市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讲话专题节目。(市电视台录制、播放。5月30日前录制完毕。市安监局提供稿件)。

  2.媒体宣传。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有关媒体每天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警句,及时采访和每天报道不少于1条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事故查处等内容的消息。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环境布置营造社会氛围

  1.在市区及金阳新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小河区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协调单位:市安委办、市城管局)

  2.在市区及金阳新区在建临街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宣传喷绘、标语横幅,在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云岩区政府、小河区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单位:市安委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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