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7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2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2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监办字〔2012〕109号)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及国家、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总体要求为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公众,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强化各级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旋律,推动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我市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实施“两加一推”主战略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30日,在各区、市、县,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其中,下列活动时间为全国、全省统一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