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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停产搬迁的通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停产搬迁的通知
(石工信[2012]164号)
市商标印刷厂:
因石家庄新客站建设需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你单位实施停产搬迁,停产期2个月。即日起,要做好停产搬迁相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函告客户单位,处理好业务遗留问题。同时,要抓紧在高新区格力配套园区的新厂建设,力争尽早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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