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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七)规范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认真落实苏办发〔2011〕5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职能定位,确保规范运行。规范全省各级、各类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将政府采购、土地征用和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活动纳入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以服务中心为主体、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融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八)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所有乡镇(街道)都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或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
  (九)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全面规范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行业办事公开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任务落实
  (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功能,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察监控,定期通报运行情况。对运行质量比较差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上网运行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约谈后仍不整改的单位,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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