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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全部予以公开。有序推进部门决算公开,2012年选择10个省级部门进行试点,2013年省级除涉密部门外,部门决算信息全部公开。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省级“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总数、行政经费上年决算总数,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后予以公开。深化民生类专项资金公开,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有序推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的公开。
  (四)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稳妥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以及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继续完善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形式,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务平台
  (五)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在继续巩固“三个全覆盖”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行规则、提升运行水平、拓展运行领域、加强监察监控,力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年度考核优良率省辖市达85%、省级机关达70%。
  (六)着力抓好试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和省政务公开办《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苏政公开办〔2011〕14号),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加快推进4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区)和8个省级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工作,7月底前进行总结评估,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有试点任务的省辖市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试点做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领、典型推动,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有条件的省辖市要逐步在面上推开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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