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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0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的《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1〕56号)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不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服务。
  一、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公开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八项工程”的部署和省政府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及范围。不断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依法规范信息的全面归集与及时发布。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基于统一编码的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共享和联动监管。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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