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建设项目
(一)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建设。
建立以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区域(城市)或行业火灾风险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消防力量发展评价等为主要框架,以研判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优化消防安全布局、促进消防力量建设、推进消防事业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江苏特色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明确评估的对象、要求、规则和实施频次、公布方式等,实现公共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规范化、层次化、体系化。2012年,完成《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修订工作;2013年,完成区域(城市)或行业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建设;2014年,出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标准、消防力量发展评价标准。
(二)综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
构建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综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覆盖各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延伸,联接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实现区域协同作战指挥、灾害现场图像实时传送、情报信息检索、网上灭火演练等功能。各市完成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任务;2014年年底前,所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建设任务。新建实战化、信息化、现代化的省级消防指挥中心。
(三)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建设和完善省级综合训练基地及模拟训练设施,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全部建成模拟训练设施,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成综合训练楼、烟热模拟训练室、真火燃烧训练室等模拟训练设施。适应现代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需要,建成实时模拟、功能多样的大型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基地。
(四)消防装备建设。
根据《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针对区域灾害事故特点,优化装备结构,配备登高、抢险救援、防化洗消、供水、排烟、移动供气等装备。苏北11个扶贫攻坚县如期完成应急救援模块车配备任务。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更新升级。连云港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加强核事故防护和侦检装备的配备。2014年年底前,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成通信指挥车等装备配备任务。
(五)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各省辖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完善战勤保障功能。2013年年底前,依托南京、苏州、徐州、连云港、淮安、泰州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和南京消防士官学校,建成7个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储备地震、风灾、水灾等跨区域救援装备物资,研发跨区域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生活保障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