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专业人才培养,抓好消防技术骨干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相关行业、领域专业人员参加的消防专家组。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消防行政监管和服务的效能。深化执勤训练改革,加强战训基础建设,提高消防队伍承担多样化任务的实战能力。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政策、经费、人员保障,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规范地方合同制消防员的征招、培训、管理和使用。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发挥消防文员在辅助开展消防宣传、社会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
3.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各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
4.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公安现役消防官兵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消防员健康档案,预防职业病危害。探索建立住房保障社会化机制,将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和建设计划。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开展火灾逃生自救演练。开通消防热线,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培训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消防安全管理专业,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3.推进消防志愿者行动。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工作绩效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1.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
2.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壮大城乡社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镇全部建有消防站。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制度。集中治理城乡社区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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