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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消防科技研发应用。消防科技资源优化整合,社会消防科技防范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覆盖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效能明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信息网络共享和定期研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30%以上。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建筑业消防从业人员10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4‰。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专职工作人员,乡村志愿消防队建有率达90%。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12年,全省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全部达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地方消防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天然消防水源取水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章或地方消防安全标准。
  2.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组织修订消防安全指标体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指标监测评估。
  3.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御能力。
  1.加快消防规划实施。督促各地及时编制区域性消防规划,加强沿海、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开发区、专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2.加快消防站建设。及时新建、改建、扩建消防站,优化站点布局。年均接警出动300次以上的消防站辖区增建消防站。加强特勤消防站建设,化工集中区全部建成特勤消防站,有条件的县(市)根据需要组建特勤消防站。水运、陆运发达的县(市)根据需要建设水上消防站和高速公路沿线区域消防救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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