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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江苏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制定20项地方消防标准。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18440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改火灾隐患49.5万处。二是提升综合实力,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组建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6个区域性(省级)、7个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以消防部队为骨干、其他各类应急队伍为重要力量的多层次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初步形成。全省消防接警出动16.5万次,圆满完成抗震救灾、抗雪救灾等重大应急救援任务和北京奥运会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等重点保卫任务。三是规范建设管理,江苏特色消防队伍长足发展。新增消防现役编制2050名,征招地方消防人员4530名。全省已有公安消防队178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51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49个、乡镇保安消防队1120个。颁布实施《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探索建立了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坚持规划先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逐步推进。省、市、县、乡(镇)全部制定实施消防规划。建成二、三期特勤消防站,消防站总数达478个。新增和更新执勤消防车703辆,执勤消防车总数达1331辆。新建市政消火栓1.9万个,现有市政消火栓总数达6.5万个。加快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消防系统卫星通信专网、8兆以上指挥专网,无线通信指挥系统城市覆盖率达89%。五是立足现实需求,积极探索消防工作新举措。研发应用《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开展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监测和评估。实行消防行业职业资格制度,1720人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建立社会化消防等级巡防机制,最大限度实施多警联动、社会参与,有效实现防消结合。创新社区消防警务工作,探索建设社区消防执勤点,全省2006个派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民警2437人,2万多个行政村、社区警务室全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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