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水利发展改革规划的通知

  (五)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健全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模式,逐步推行代建制、专业管理等大型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全省水利招投标监管体系,推进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水利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大以工程建设、水库度汛等为重点的稽查监督力度。加强水能资源开发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水电建设秩序。
  (七)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参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逐步完善专业化服务与用水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按照“政府规划、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方式,加大政府奖补力度,不断创新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研究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村民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的建管体制。切实加强资金整合,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对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土地整治、扶贫、以工代赈等项目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八)深化水价改革。出台《安徽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水利工程供水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水价差价。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降低农民水费支出,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灌溉工程良性运行。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取水和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稳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逐步取消面向农民收取的排涝费,排涝站的人员工资及维修养护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九)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好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多渠道建立乡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机制。切实落实水管单位职工社保政策,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内部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人事、收入分配等竞争激励机制。将水管体制改革延伸到集体所有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和维护经费。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建立水管单位内部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十)完善水利投融资机制。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投放资金,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支持发行地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搭建水利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通过水利资产资本化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实现滚动开发,以水养水。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