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增长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保障。“十二五”时期,全省综合实力将明显增强,大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水利发展改革、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为主线,以“治水保安、兴水富民”为核心,面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统筹抓好“治、蓄、排、节、引”五水文章,实施“水多、水少、水脏”三水同治,加快建设“防洪减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四大体系,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努力实现由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治标治本兼顾,开发保护并重,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皖江与皖北水利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节约保护,促进人水和谐。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切实转变水资源开发方式、用水方式,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水资源保护,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社会管理。深化水利改革,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构建有利于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理,强化涉水事务管理,规范水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科学治水,推进水利现代化。用现代的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发展现代水利,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
(三)主要目标。
防洪减灾。基本完善长江、淮河、新安江防洪保安体系,全面提升重要区域除涝能力;基本完成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完成重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山洪沟治理,基本建立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
农村水利。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力争完成70%以上的大型灌区和50%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完成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稳步推进标准化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村小水电建设,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粮食主产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水资源保障。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供水能力新增50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农业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