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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的意见
(省人口计生委)

  人口问题是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因素,对于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关系重大。“十一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阶段,为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确定在全省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江苏建成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决策部署,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导向,以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为重点,以人口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为载体,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着力优化人口结构和分布,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家庭发展能力,整体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全员人口服务管理的新格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在全国建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为江苏“两个率先”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由三大类19项指标组成,其中,人口数量、质量与结构6项、人口社会保障5项、人口管理服务7项、评价指标1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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