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2〕47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江苏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通政请〔2011〕113号)和《关于呈报设立江苏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补充资料的请示》(通政请〔2012〕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如皋市桃园镇筹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规划面积5.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茅雉河、李渔路,南至汪明路,西至益寿路,北至福寿路,其中,启动区面积3.1平方公里。
三、望你市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着眼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加快研发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