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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营造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良好环境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大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力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突出问题。建立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十三)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各级科技、经济和金融主管部门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驻苏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科技部和“一行三会”在我省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主管部门和总行、总公司在各自领域内支持我省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先行先试,并给予政策鼓励和倾斜。
  (二十四)建立考评奖励机制。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成效的监测评估,制订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水平及服务能力评价指标,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对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成效进行动态评估考核,由省科技厅和金融办牵头,省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科技金融人才战略,结合省“双创计划”、“创新团队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人才工程的实施,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和金融人才来我省创业。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加快培育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科技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十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普及信用知识,培育诚信文化。组织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相互配合,开展对科技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信用档案,树立守信企业典型,鼓励金融机构为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失信约束机制,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安全。
  (二十七)加大宣传力度。省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新闻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广泛宣传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重要意义,大力宣扬新机制新举措,推广好经验好典型。积极争取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中央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与倾斜,不断把我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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