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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填表说明:1、数量的计量单位选择国家标准计量单位;
2、金额的计量单位为:元;
3、请各地按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等三个行业大类分别汇总填报本表。
试点纳税人期初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额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行业
期末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应补缴增值税
库存农产品
半成品和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
合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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