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川国土资办函〔2012〕152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64号)安排,因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较迟、需核查的疑似违法用地数量和面积较大,部决定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时间,整体延后1个月。据此,全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时间,相应整体延后1个月,即各市(州)初报数据时间由2012年6月15日顺延至7月15日,正式上报数据时间顺延至10月22日。但关于“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的时间期限不变,仍为“2012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