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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徐汇区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完善城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创建成果,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按照市、区迎世博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区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街道(镇)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方案》为依据,以迎世博600天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街道(镇)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挥各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以下简称“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市容景观质量,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08年斜土街道率先创建成上海市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的基础上,2009年全面推进责任区管理创建工作,年底前力争各街道(镇)全部创建成上海市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镇)。

  通过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环境卫生承诺、抄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和整改,形成各责任主体主动承担环境卫生责任、维护环境卫生秩序的机制,通过管理部门与全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长效管理目标,全面提高区域环境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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