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整合资源,长效管理。建立新的道路巡查管理模式,各街道(镇)合理安排城管队员、城管协管员、市容协管员对辖区每条道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巡查,并统筹协调处置难点问题。
徐汇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徐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日
徐汇区加强区域内工地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区域内工地管理工作,坚持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方针,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工地内外环境卫生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开拓创新,按照属地化原则,有效整合管理力量,增强信息沟通和服务指导功能,加强对建设工地、待建工地的管理,努力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工地内外卫生环境水平,降低社会各界投诉率。
二、实施范围
区域内在建土建项目、装饰工程、市政(道路、水务、绿化)建设、动迁拆房、空置待建、房屋综合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七大类”工地。
三、工作原则
1.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优质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施工,防范安全或质量事故发生,减轻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
2.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各街道(镇)的业务指导,促进管理资源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要主动承担管理职能,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共同监管辖区内的各类建设工地。
3.细化责任,落实监管。按照职能对口和属地管理要求,明确各类工地主管部门(单位)。各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动态性监控,努力加强各类工地的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机制
区建设交通委、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徐汇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绿化和市容局、环保局、民防办、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政署、水务署、土发中心以及各街道(镇)为区加强工地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并落实联络员。区建设交通委和安全生产监督局要负责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商议工作。
五、工作措施
1.争取市主管部门支持。按照建设工地市、区二级管理的分工,主动争取市有关部门,将市管工地的管理,包括文明施工管理等,下放到区职能部门实施属地管理,并认真主动接受市主管部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