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徐汇区“迎世博”制止跨门营业专项整治方案》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徐汇区“迎世博”制止跨门营业专项整治方案》等五个文件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徐汇区“迎世博”制止跨门营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徐汇区在“迎世博”第三个百日行动期间,开展制止跨门营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继续完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制止跨门营业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创建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活动,切实改善区域市容环境质量,提高城区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本区跨门营业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初步形成“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多管齐下、有效解决”的常态长效机制,为上海世博会创建良好的城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整治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道路两侧沿街的单位和商家。
四、组织领导
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容联席办”)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管综执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各街道(镇)为具体组织实施的主体单位。各职能部门派驻各街道(镇)的机构在各街道(镇)的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工作分工
1.各街道(镇)职责。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和协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对沿街商家和市民的宣传指导,拓宽宣传范围,提高宣传质量,做到沿街商家家喻户晓。针对难点顽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借助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和工作力量,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有效整治。
2.市容部门职责。加强对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环境责任人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配合做好辖区内跨门营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上门告知;协调作业公司做好垃圾上门收集和废物箱规划设置;对沿街商家向店外扔、扫垃圾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可取证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
3.城管部门职责:按照《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营业”,提高对道路两侧沿街商家的巡察和执法频率,切实加大沿街商家向店外扔、扫垃圾行为等案件和商家其他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