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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1.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完善预算决策程序。各单位应根据“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年度预算编制、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出等方面的决策制度。要结合“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

  2.深化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纳入政府采购和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加大民生领域和节能产品的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获批准同意的政府采购预算。

  3.严格预算调整,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各预算单位要强化工作的前瞻性、预测的科学性和编制的准确性。预算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调整。由市、区等政策性因素引发的预算调整,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编报时间

  6月25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一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8月10日区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

  10月26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二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具体详见附件。

  七、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内部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全年的发展情况,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在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收支指标,以确保预算编制的正确、合理。

  (三)预算编制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数据要详实。各单位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软件系统编制预算。凡涉及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和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等内容,均应编制完整,不得缺漏,预算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真实、完整。

  (四)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在报送“二上”预算时,对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的编制要充分论证,分项目逐个填写《徐汇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申请表》,并附上详细的立项依据等相关资料。绩效预算资料提供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应退还编制单位进行补充、调整;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不予纳入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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