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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办公室的《徐汇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办公室的《徐汇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18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徐汇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的属地化、社区化运作机制,切实做好徐汇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个实有’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沪人口办发〔2009〕5号)、《2009年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沪人口办发〔2009〕6号)的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采集辖区内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的信息,摸清本区实有人口信息和居住地信息,建立人、房双向互联的信息库,实现“见房知人、见人知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治安管理提供抓手。

  二、组织架构

  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区“两个实有”工作,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为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公安徐汇分局、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和居(村)委会四个层面的工作小组。

  公安徐汇分局“两个实有”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长助理任副组长,公安徐汇分局指挥处、政治处、后保处、督察支队、治安支队、法制办、出入境办、科技科、人口办和15个公安派出所主要领导为组员。

  街道(镇)“两个实有”工作小组由街道(镇)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派出所所长为成员。

  公安派出所“两个实有”工作小组由所长负责,分管副所长负责具体工作。社区综合协管队带队民警、社区警长等为工作小组组员,并确定1至2名专管联络员和小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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