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游客的需求为根本,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旅游咨询服务体系。调整旅游咨询中心布局,新增1至2家旅游咨询中心。完善旅游咨询中心信息咨询、历史风貌展示、旅游宣传品发放、游客医疗救助、旅游投诉等功能,运用先进电子信息手段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在15至20家宾馆、旅行社设立旅游咨询台,在5至8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咨询窗口,延伸旅游公共服务。
2.创造便捷的旅游交通环境。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系统,努力解决旅游停车问题。开展游览“徐家汇、衡山路--复兴路历史风貌保护区”的自行车出借系统试点,促进风貌区绿色环保游览。
3.打造长三角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新市旅游集散中心和区内旅游公共资源,发挥游客集散、旅游咨询、旅游票务、旅游信息发布等优势,将徐汇建成长三角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4.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徐汇旅游信息网建设,运用新的电子信息技术推广旅游产品。加强金融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吸引和支持包括旅游消费卡在内的各类消费卡在徐家汇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旅游会展服务业管理工作机制。
由分管副区长召集,区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徐汇区旅游会展服务业发展联络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旅游会展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商旅文结合,推进旅游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形成区旅游局与文化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二)强化推动旅游会展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增强各部门加快发展旅游会展服务业的意识,形成推动旅游会展服务业不断发展的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对旅游会展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会展服务业政策统筹安排,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规划部门要适量安排旅游项目用地;宣传文化部门要对徐家汇旅游形象进行整体营销;商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管理部门要针对相关旅游项目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管、卫生、文化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企业经营、场所、公共卫生和食品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加大现代服务业政策、科技政策、就业保障政策等相关政策对旅游会展业的扶持。
(三)设立旅游会展服务业扶持资金。
在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旅游会展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旅游企业宣传促销,提高星级标准,创建A级景区,培育名牌产品,规范服务达标,扶持学术会议发展。对主动参与购物、会展、节事、修学、健康、工业、体育、红色旅游以及文化体验产品深度开发和市场拓展的商业、文化、旅游等相关企业给予一定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