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落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要实施区域限批。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
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准确公布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工作安排部署
(一)组织机构地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察,并统一组织协调解决全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刘夏宁 行署副专员副组长:艾克拜尔·艾拜都拉 行署副秘书长 项 阳 地区环保局局长成 员:阿地力江·阿不都热西提 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阿不都西库·沙依木 地区安监局局长严 钺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唐荷芳 地区经信委副总经济师蒲新风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杨文东 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支栓成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马小新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项 阳 地区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马小新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彭名书 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白康平 地区发改委工业和能源科科长
袁 宏 地区环保局监管科主任
艾尼江·肉孜 地区环境监察支队长
张 勇 地区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阿不来提 地区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
阿不来提·卡德尔 地区环保局污控科副科长
闫 红 地区经贸委节能办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