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市、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调整完善市、区规划管理事权,理顺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市、区两级规划管理责权
根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咸宁市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咸宁市城市规划区面积674平方公里,包括:东至咸宁市与武汉市的行政界线以及咸安区贺胜桥镇的花坪、黄祠、万秀村,咸安区横沟桥镇的凉亭垴、群力村;南至咸安区马桥镇的高赛、曾铺、鳖山村;北至嘉鱼县行政界线;西至咸宁与赤壁行政界线、旅游新城的边界以及咸安区汀泗桥镇的黄荆塘、古塘村。咸宁市主城区面积165平方公里,包括:咸安区三个办事处以及向东拓展至咸安区横沟桥镇,向北拓展至斧头湖,向南拓展至咸安区马桥镇,向西拓展至旅游新城。
(一)市、区城乡规划管理范围。
1.市级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根据《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咸宁市主城区范围的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权集中在市级行使。市城乡规划局及其城区分局、咸安分局履行咸宁市主城区(165平方公里)范围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咸安区不再行使咸宁市主城区城乡规划职能。市级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是:
四至界限:以马桥河、王山寨山脊为界,北边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南侧界限;以潜山、双龙山、孝子山等自然山体、武广高铁以及桂乡大道以西外拓2公里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西侧界限;以京港澳高速、桂乡大道以东外拓2公里以及咸通高速东北外拓1.5公里处为界的规划范围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北侧界限;以咸通高速东北外拓1.5公里处为界的规划范围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东侧界限。
行政辖区:包括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浮山街道办事处的沿河村、大畈村、双泉村、浮山村、旗鼓村、杨下村、龙谭村、余佐村;官埠桥镇的泉湖村、张公庙村、河背村、官埠村、渡船村、小泉村、栗林村、甘鲁村、马鞍村、石子岭村、湖场村;横沟桥镇的付桥村、孙祠村、李堡桥村;向阳湖镇的铁铺村、广东畈村;马桥镇的胡坦生产组、潜山村、马桥村、严洲村、金桥村、樊塘村和潜山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