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雷应江
副组长:王良言(县府办)
潘昌德(县经济商务局)
蓝景芬(团县委)
王 弘(县工商局)
成 员:陈金荣(县农办)
李建伟(县财政局)
罗耀军(县经济商务局)
雷祖进(县人力社保局)
刘卫美(县农业局)
毛玉海(县工商局)
雷赛高(县科技局)
潘华珠(人行景宁支行)
王嘉宾(中国电信景宁分公司)
韦 铭(中国移动景宁分公司)
李巧红(中国联通景宁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蓝景芬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帮助协调各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团县委负责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落实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工作任务,建立全县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中心,开展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与保障,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进行贴息扶持,开展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开展网上创业认定研究和政策制定,落实网上创业在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方面的享受;县农办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建设体系,并把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到全县农民培训计划,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的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并做好农产品供货企业的规范和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和相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县科技局负责科学技术方面支持指导;人行景宁支行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农村网店创业纳入到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专项信贷产品;中国电信景宁分公司、中国移动景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景宁分公司等通信运营商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