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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管理好通胀预期工作、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

  5、加强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和重大改革任务落实、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建设、财政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执行及群众思想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文化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6、加强对市区一体开发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市区一体开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主导产业培植、园区企业服务、重点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等是否高效、规范。(市区一体开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7、加强对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试验区内扶贫开发、投资优惠、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土地流转和收益分配、科技人才激励等各项政策是否落实;省、市扶持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担保机构建设、基本农田整理、通村(组)公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生态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支农惠农强农资金、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中的配套制度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是否建立。(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8、加强对城东新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建设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市直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服务新区建设的举措是否及时有效,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办事程序是否简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拆迁安置工作是否规范、有序、高效,补偿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正、公开、公平。(市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1、加强对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市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直部门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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