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12〕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贺兰山东麓独特的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动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贺兰山东麓是我国酿酒葡萄原产地保护区,是国际国内公认的最适宜种植优质酿酒葡萄的“黄金地带”,是生产高端葡萄酒的绝佳产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葡萄产业发展,新世纪以来,先后把葡萄产业作为全区6大区域性农业优势产业和13个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在政策制定、基地建设、龙头引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贺兰山东麓为核心的葡萄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44万亩,葡萄酒生产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产值超过20亿元。特别是近几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多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形成了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葡萄酒品牌。随着我区葡萄品质优势的逐渐凸显和地理标识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吸引了张裕、王朝、长城、保罗力加、酩悦轩尼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抢滩落户、参与开发,全区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极具发展潜力。但是我区葡萄产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缺乏统一规划,发展定位不准;知名产区意识不强,原产地保护不够;栽培水平不高,抗灾害能力弱;葡萄品种单一,缺乏主打产品;中低档酒多,高端高品质酒少;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足;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等关联产业尚未有机衔接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贺兰山东麓的核心优势在于优越的地理条件能够生产优质的酿酒葡萄。大力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不仅能加速壮大高端葡萄酒产业,还可带动周边旅游产业,发展我区独特的文化产业。加快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化区情认识、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世界葡萄酒发展趋势,发挥我区贺兰山东麓资源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制订具体标准,加强引导保护,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把贺兰山东麓打造成具有产业、文化、生态优势的特色葡萄文化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