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集约节约,规范管理。遵循集约节约用地标准和评价考核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提高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低效利用牧草地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做好确权登记,切实把试点项目区建成集约节约用地的示范区。
4.生态优先,保建并重。开展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须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置于优先地位,对适宜工业开发建设的区块,结合相关规划和设计,做好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等工作,制定防治措施并落实,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主要目标。
1.优化布局,保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工业项目“上坡进山”,有效利用未利用地。通过试点探索,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试点探索,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鼓励招商项目、工业项目优先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有效减少对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的占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
3.优化配置,促进合理利用。通过试点探索,集中连片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工业项目上山,向工业园区集中,推进试点地区产业园区化、城乡一体化、区域协调化发展。
4.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通过试点探索,在保障工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园。对于荒山、荒坡、荒沟,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对于可保留的地貌景观,增加植被覆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总结经验,创新政策制度。通过试点探索,研究制订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开发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成果,指导实践。
四、试点范围、期限和规模
(一)试点范围。
依据全区未利用土地资源调查潜力分析,将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列为首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市,具体包括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含宁东C区)、吴忠市牛首山工业区、太阳山开发区和弘德慈善产业园、中卫市工业园区、中宁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共6个工业聚集区,规划试点总规模32600公顷,实施非农业建设开发10700公顷。
1.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试点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煤炭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和西电东送火电基地,也是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宁夏煤、水、土等资源的核心地带和富聚区。基地按照“科学发展、节约用地、改善生态”的原则,充分考虑有效利用未利用土地,规划了用于保障发展的3个工业聚集区,总面积12664.59公顷,其中占用未利用地10406.9公顷,目前已开发利用3424.6公顷,待开发6982.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