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着力建设现代产业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试验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等5项战略任务。顺利完成这些重大任务,离不开土地资源的有力支撑。因此,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耕地保护压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显得尤为迫切。首先,开展试点工作是破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迫切需要。当前,宁夏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随着一大批“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项目的落地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土地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而宁夏受地形地貌、水土资源的限制,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各项建设用地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现实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破解土地供需矛盾,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其次,开展试点工作是有效保护优质耕地的现实需要。宁夏沿黄城市带与优质耕地在空间分布上高度重合,都集中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的北部黄河冲积平原引黄灌区,随着沿黄城市带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宁夏本来就少的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保护面临巨大压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因地制宜创新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实现耕地的有效保护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把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为基础,加强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结合试点项目区所在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科学编制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实施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利用的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鼓励和吸引工业项目和设施农业项目利用未利用土地,有效减少工业项目建设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