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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3.进一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证、审查等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确保程序公正。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案卷评查方式,通过互查互评,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执法单位的相互学习。不断推进以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为核心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执法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14.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考核、投诉举报和违法责任追究四项制度;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系统建设,优化功能支撑和查询服务,延伸公开渠道,加强场所建设,丰富主动公开载体。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应当保密的,充分做好保密工作。
  15.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务门户网站公众服务系统,整合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基本实现行政事项网上申请和查询结果。大力推进和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众服务、网上公共资源共享和网上监督等系统。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建立完整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各行政机关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全面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网上运行全覆盖,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设置触摸屏、滚动电子屏和媒体、网络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全新的政务公开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新方式新渠道。
  七、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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