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石政发﹝2011﹞6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2011年11月30日第25次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石景山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石景山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服务我区“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的主基调,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用五年时间,全面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做到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比较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长效机制。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和考察测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举办区政府集中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区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全区处级以上干部要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统一培训,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与职位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加大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的培训,做到岗前培训与定期轮训相结合,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制定长期培训计划,力争五年内有组织、分步骤地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更新轮训、考核,实现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相结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