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继续实施夜景亮丽和拆墙透绿工程,加强户外广告和牌匾管理,亮化、美化中关村石景山园等重点区域和街道。
主管领导:田利跃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科委园区、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园林绿化局、城管大队、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通支队、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3.深化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确保党政机关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合格率达到100%、居住小区达到5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
主管领导:田利跃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社会办、园林绿化局、集体经济办、城管大队、环卫中心、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4.全面推进智能交通试点建设,加快疏堵工程和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深化静态交通研究,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主管领导:田利跃、刘亚泉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委、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市政市容委、交通支队、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大队、园林绿化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相关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5.基本完成“智慧石景山”布局规划,实施城市运行与管理智能化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成北京市物联网试点工作。
主管领导:李艳
牵头单位: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化委、政府办、发展改革委、教委、科委园区、财政局、环保局、市政市容委、商务委、文化委、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园林绿化局、民防局、公园管理中心、八大处公园管理处、质监局、消防支队、交通支队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6.加强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集约利用,深化“三路一河”等重点区域土地可利用研究,争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主管领导:田利跃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发展改革委、科委园区、经济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统计局、集体经济办、金融服务办、投资促进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7.启动五里坨水厂建设,完成老古城、五里坨等安置房供水项目,新建、改造供水管线19公里。
主管领导:田利跃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审计局、园林绿化局、集体经济办、西部建设办、城管大队、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相关街道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78.稳定并扩大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公益性岗位数量。继续做好首钢富余职工就业服务工作。
主管领导:夏林茂、文献
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79.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享受同等医疗待遇,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主管领导:夏林茂、文献
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80.投入1.1亿元,实施济困工程59项,救助22.1万人(户)次。
主管领导:刘亚泉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教委、人力社保局、人口计生委、社会办、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81.加大养老(助残)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深入落实老年人优待办法和“九养”政策。
主管领导:刘亚泉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口计生委、社会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82.建立完善蔬菜零售三级架构体系,深化“农超对接”、“直营直供”等流通模式,努力稳定菜价。
主管领导:司马红
牵头单位:商务委
责任单位:商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社会办、国资委、城管大队、各街道(鲁谷社区)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2年底
83.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完成45.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做好101万平方米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的鉴定工作,并实施部分改造工程,更新补建居民信报箱2万个,继续开展物业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