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大健 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双林 八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洪刚 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临辉 苹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纪锋 金顶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芳 五里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忠利 广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艳 鲁谷社区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辖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活动质量。
各街道文教科科长担任本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联络员。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石景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药监分局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主 任:徐光福 药监分局副调研员
副主任:纪成睦 药监分局副局长
田友家 药监分局副调研员
成 员:郭 芳 药监分局办公室主任
李长虹 药监分局监察科副科长
刘洪杰 药监分局法规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创建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实时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设标准
(一)药品安全示范街道(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将创建药品放心街道(社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定期对创建药品放心街道(社区)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总结。
2.网络健全。建立覆盖面广、满足本街道(社区)监管工作需要的药品社会监督网络,网络成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种培训,了解基本用药安全知识;药品安全员职责明确,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备案。
3.制度完善。建立药品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分析本街道(社区)药品安全状况,收集居民对用药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药监分局反馈有关工作信息。
4.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橱窗、板报、讲座等多种宣传形式,向本街道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5.药品安全。监督本街道(社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发现药品非法生产窝点、“黑诊所、黑药店”、存放非法药品小广告的窝点及非法收售药品活动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整治行动;主动拒绝以“义诊”、“免费体验”等名义开展的药品推销活动;本街道(社区)居民对本地区用药安全状况满意。
(二)药品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