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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表3 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区城管大队)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扬尘污染控制台账

全年

未报送工地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

10

3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机制

全年

未启动应急机制扣20分,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分,未反馈启动消息扣5分。

20

4

工作信息、创建方案、半年及全年总结报送

每月25日前(创建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总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总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违法案件查处及执法

全年

扬尘违法案件查处率低于70%扣10分,负责牵头组织扬尘污染控制检查未达到6次扣10分。

20

6

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

全年

未完成规定任务各扣20分。

20



  表4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区园林绿化局)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扬尘污染控制台账

全年

未报送工地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

10

3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机制

全年

未启动应急机制扣15分,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分,未反馈启动消息扣5分。

15

4

工作信息、创建方案、半年及全年总结报送

每月25日前(创建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总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总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执法检查

全年

负责牵头组织扬尘污染控制检查未达到4次,扣10分。

10

6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

全年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未达到5个,扣15分。

15

7

组织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

全年

未有效治理裸地扣10分,未扩大绿化面积扣10分。

20



  表5 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区交通支队)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扬尘污染控制台账

全年

未报送工地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

10

3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机制

全年

未启动应急机制扣20分,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分,未反馈启动消息扣5分。

20

4

工作信息、创建方案、半年及全年总结报送

每月25日前(创建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总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总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执法检查

全年

每月开展渣土运输车禁行专项执法检查未达到2次

扣40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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