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大队 负责对全区存在扬尘问题的各类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渣土遗撒运输车辆等进行依法管理,加强依法检查并严厉查处,扬尘违法案件处罚率不低于70%;负责牵头组织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道路遗撒和渣土运输车联合检查不少于6次;负责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方案的制定以及落实工作(见附件3)。
区环卫中心 负责按照奥运期间的标准和要求,采用吸、扫、冲、收工艺,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有效扼制道路扬尘污染,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负责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空气质量重污染天应急保障工作和古城国控9号子站周边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各街道及鲁谷社区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和更新,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信息,有小结;负责辖区内便民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绿色清洁社区创建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至少建立1个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见附件4);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居民、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单位,参与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交通支队 负责开展渣土运输车禁行专项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配合区市政市容委、环保局和城管大队开展道路遗撒执法检查和古城国控9号子站周边精细化管理工作。
区社会办 统筹协调9个街道(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创建工作;协助区城管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
区文明办 将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区广电中心 负责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的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在电视上曝光扬尘污染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单位,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局 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会商会;参加联合检查,对重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首钢总公司环保处 负责研究制定首钢搬迁区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负责首钢拆迁厂区内消除脏乱死角、料堆覆盖;负责在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的创建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
1.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调研,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制定《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3.以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高潮。相关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园林工地、市政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的检查、督办和治理工作。
2. 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和制度,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机制,推进网格数字化扬尘污染管理机制,组建扬尘污染控制协管员队伍,实行降尘监测评估网络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提高我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处置能力。
3.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绿色清洁社区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对各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
2.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和园林绿化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提高全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集中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进行汇报并接受现场检查。按照检查情况,结合标准进行考核。
2.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在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七、工作机制
(一)创建扬尘污染量化考核、分类管理机制
加强对全区建筑、市政、拆迁和园林施工工地等各类扬尘污染源督查检查,根据《石景山区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量化赋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分别给予授绿牌、挂黄牌和亮红牌,对各类扬尘污染源实施分类挂牌动态管理,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
(二)完善网格数字化扬尘污染管理机制
将扬尘污染源作为网格化管理内容纳入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扬尘污染事件上报、立案、批转、处理和结案整套工作制度,增强扬尘污染控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建立定期开展工作会商机制
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商会,分析研究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进展及存在困难,协调解决各部门落实控制扬尘监管职责情况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需要,随时启动应急会商。
(四)形成企业自查自律主体责任机制
加强对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宣传培训,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和区国土分局要切实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自查自律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控制方案,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点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
(五)推进四级联动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扬尘办市区联动、全区部门联动、相邻区联动和各职能部门内部科室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扬尘办市区联动,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通过市扬尘办,限制其招投标资格;完善部门联动,深化约谈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违法企业的约谈,切实解决重点难点扬尘污染问题。
(六)深化重污染天应急保障行动机制
当空气质量出现重污染天或将出现极端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启动空气质量应急联动的短信后,迅速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启动空气质量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控制到最低。
(七)落实信息共享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创建控制工作信息及各类台账的报送工作。各类台账、工作信息及影像材料于每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扬尘污染控制区简报》形式将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报区政府及市扬尘办。
(八)促进公众参与机制
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内容,切实发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大气污染防治特约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扬尘污染控制的积极性,通过微博、12369环保热线,开展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进行举报。
(九)推行绩效考核表彰机制
根据《石景山区清洁社区创建工作考核表》、《石景山区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和量化考核办法》、《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见附件5),对各职能部门和创建单位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对各职能部门及创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十)进一步研究探索扬尘污染控制的新机制
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协管员队伍、实施扬尘污染源排污申报、征收扬尘污染源排污费、建立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协会、开展环境监理、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新工作机制,不断适应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使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