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督查时间为5月22日— 28日,由各市卫生局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统一安排接待。请省级督查组全体成员于5月22日下午2:00在我厅11楼召开督查前动员培训会议。
为顺利完成省级督查任务,便于我厅督查组开展工作,请各市卫生局确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5月18日前报到我厅医政处。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21日— 6月30日)
在督查的基础上形成全省对口支援工作督查总结报告,在全省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将督查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反馈各有关支援、受援单位。请各市参照组织总结、表扬。
请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将督查、自查报告和评分表于6月25前上报我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缜密部署。
本次专项督查活动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要求,是推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缜密部署,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格评估。
各市卫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专项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要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组建督查组;要选派有经验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督查组成员。督查结束后,要对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分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和存在问题。
(三)发现典型,加强宣传。
各市卫生局和有关医疗机构要通过本次督查活动发现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效和典型,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联系人:张炳新,电话:025-83620877;传真:025-83620810;电子信箱:zhangx200666@sohu.com
附件1、
省级督查组及督查安排
第一组
褚 鸣(组 长)扬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朱进才(联络员)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8626215493
徐永中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务处副处长
检查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对口南京市江宁医院、盱眙县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如皋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口靖江市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金坛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