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持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74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2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19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5所试点县(市)级医院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17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经研究,决定于5月21日— 6月30日,开展全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全面督查、评估,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提升县(市)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督查内容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落实情况、成效。详见附件2。
三、督查对象和形式
督查对象包括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县(市)级医院(含中医)及有关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病历资料、实地回访患者等形式,对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派驻医师进行检查,对患者进行调查、回访,对各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行评估。
四、督查安排
(一)部署和自查阶段(2012年5月15日— 21日)
下发专项督查活动通知,对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各支援医院、受援单位根据我厅部署,对对口支援任务落实情况、人员在位情况、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卫生行政部门督查阶段(2012年5月22日— 6月20日)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工作地点以各受援医院为主,通过受援医院了解对应的支援医院工作情况、成效。
我厅重点对15所受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行省级督查(附件1),支援医院部分评分项目委托各市卫生局考评(附件2)。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我厅的督查方式负责督查本地区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情况,要根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评价表》(附件2),至少选择督查3— 5所受援医院,并对相应的支援医院、受援医院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