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814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广电局、省林业厅:
为加强偏远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建设,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789万元,用于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2〕915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我省20户以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12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必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资金,保证质量,按时完成计划下达的建设任务。西安、榆林、延安三市抓紧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力争在2012年完成“十二五”期间的资金配套任务。
二、工程全部采取直播卫星接收方式进行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各项目市要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程建设所需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由国家统一组织招标。我省村村通工程建设由省广电局具体负责,省广电局与中标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以合同付款。故请省财政厅将国家下达我省的2012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划转省广电局。
四、省广电局要建立财政专户,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加强稽查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五、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仅用于购置工程建设所需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
六、计划中各市的总投资按最终招标采购的设备单价进行核定。
七、各市发展改革委收到本计划后,要及时转发本地广电部门,并与广电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