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推进能源通道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型煤电、风电基地外送通道和500千伏主网架建设。建设好赤峰青山变电站-朝阳变电站串联补偿工程、巴林-阜新-盘锦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加大农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将林区电网纳入大电网统一管理运营。逐步完善天然气、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开发局配合)
55. 加强中俄、中蒙能源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能源资源开发。扩大石油、电力、煤炭贸易规模。(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开发局配合)
(十九)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56. 加快推动蒙东地区“北水南调”、“锡林郭勒供水”、“引绰济辽”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57.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尼尔基水库下游灌区,争取开工建设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继续实施大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兴建完善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配合)
58. 实施松花江、辽河、嫩江等流域主要干支流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开展额尔古纳河等塌岸治理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对病险水库、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抗洪能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抓紧建设与完善山洪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普查评价,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内蒙古气象局配合)
59. 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分类推进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配合)
(二十)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60.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施城市光纤入户和农村宽带进村,加快偏远地区的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到2015年,实现城市连续覆盖并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数字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信息网络的监测、管控和灾备能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内蒙古通信管理局配合)
61. 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展远程医疗和教育培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保卡应用,逐步实现各类社会保障关系异地接续和结算信息化。强化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区域间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加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通信管理局配合)
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二十一) 加强森林生态区保护和建设
62. 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全面推进“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63. 认真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林业厅配合)
64.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加强“三北”防护林、农田林网建设。培育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积极发展大径材林、速生丰产林和特色经济林。深入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