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医疗执业行为监管
积极引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完善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多部门合作,构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一户一档”的执业信息档案记录,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动态、连续、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
强化医疗执业行为监管,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为主线,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和监管体系,开展以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和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医疗安全监管工作,探索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关键指标和层级预警模式,持续完善预警和反馈评估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的重要作用。市和区县卫生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
(二)科学部署,有效实施
市和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市和区县卫生部门要明确专门的工作部门,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规划的各项任务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切实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机制,稳步推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维护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和推进。建立督办制度,将重要工作分解至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及时调整偏离规划目标的政策措施,推进规划有效实施。建立问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绩效考核。
附件:
主要数据指标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及生物阳性标本保存管理合格率≥98%;
2.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90%;
3.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90%;
4.生活饮用水抽检合格率≥98%;
5.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95%;
6.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员配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