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基层管理网络
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进程,人员配置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卫生监督财力、物力保障水平,完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办公用房、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按照“两级体制、两级管理、规划先行、标准配置”的原则推进郊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和建设。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二)着力卫生监督队伍培养,形成专业人才梯队
完善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体系,实施新进卫生监督员三年规范培训制度、卫生监督员培训积分制度和卫生监督员能力定期考核制度,建设国家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优化卫生监督员学历和专业构成,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比例达到85%以上。
构建卫生监督学科发展平台,成立卫生监督研究中心,汇集行政、学术各方优势力量,推动卫生监督“学科、人才、项目、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以卫生监督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基础,形成卫生监督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骨干)、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员的梯队培养机制。
(三)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完善卫生规范标准
完善医疗执业监管的规范标准,建立医师、护士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办法。推进公共卫生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完善,修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学校卫生、饮水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领域地方标准。建立卫生监督标准委员会,推进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建设。健全卫生行政许可条件、标准、规范。
(四)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进一步明确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职责,落实区县属地管理为主、市区两级分级管理为补充的卫生监督监管机制;科学确定日常监管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优化许可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建立科学的卫生监督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评估。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定期梳理执法事项、依据、职能,明确执法权限和流程;推进卫生监督分类分步执法模式,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采取不同的执法程序、执法措施和处罚幅度;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分级管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明确调查取证程序、方法和要求,完善证据管理制度;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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