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苏教办高函〔2012〕4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教育部评估中心将组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院校评估专家库。为做好我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评估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211工程”高校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其他高校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推荐人选也可以是行业(社会)熟悉高等教育的专家。此类专家不占推荐名额,请有关高等学校代为联系推荐(原则上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推荐要求

  请有关高校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各一式二份于7月6日前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sunht@ec.js.edu.cn。请勿逾期。联系人:俞向东;联系电话:025-83335155。

  教育部评估中心〔2012〕29号通知及所有表格电子版均可在评估中心网站(www.heec.edu.cn)下载。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下载。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高等学校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专家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专业

备注

1

 

 

 

 

 

2

 

 

 

 

 

3

 

 

 

 

 

4

 

 

 

 

 

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