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


  4.组织与项目课程相关的各乡镇初中教师一名,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讨论研究和实践。

  5.倡导援助和参与研讨的学校与项目建设学校自主开展同类学科的同步建设、同步提升,创新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办学特色。

  (三)课程建设内容。根据薄弱学校质量提升的突破环节确定建设内容,主要围绕学科课程的开发、知识呈现、学习方法等展开,也可以确定为提升学生素质的综合性项目。内容包括:

  1.学科情境和学科文化的建设;

  2.重点教学内容的感知和验证平台;

  3.学习难点内容的模型建构;

  4.深化学生学科思维和解题能力的方法演示;

  5.教学资源和学习内容的拓展和链接;

  6.学科教具、学具和设备的添置;

  7.互动式自主学习平台的建设;

  8.提升学生科技素质的仪器和设施;

  9.学校认为需要建设的内容,等等。

  (四)建设项目申报。省组织项目申报培训,各市根据省下达指标,通过竞选方式明确项目建设县(市、区),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具体项目计划书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通过评审后,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项目建设学校和援助学校校长、援助老师等参加现场答辩,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薄弱课程建设项目学校。

  (五)项目管理。各地要成立由教育、财政部门人员、教研人员、学科带头人参加的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工程项目的指导管理。由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牵头,教研、电教、装备等单位参与,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各地要制定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请各市将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五份和具体项目计划书五份,于8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报电子版。联系人:许敬乔,联系电话:025-83335679,电子邮箱:xujq@ec.js.edu.cn。

  附件1. 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名额分配表

市别

推荐项目数

南京市

5

无锡市

4

徐州市

6

常州市

4

苏州市

5

南通市

6

连云港市

5

淮安市

5

盐城市

6

扬州市

4

镇江市

3

泰州市

4

宿迁市

5

合计

62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