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的,由报名的市州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考人员在8月10日至9月10日期间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五、考试复习依据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四川省司法厅及各市州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其他
有关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方式、科目和考试纪律,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现役军人报考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涉及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可查询四川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或者电话咨询。
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成都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028-86266207
自贡市司法局 0813-5590236
攀枝花市司法局 0812-3337174
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830-3100889
德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0838-2902394
绵阳市司法局 0816-2265212
广元市司法局 0839-3227852
遂宁市司法局 0825-2222876
内江市司法局 0832-2027807
乐山市司法局 0833-7803336
南充市司法局 0817-2253347
眉山市司法局 028-38186106
宜宾市司法局 0831-8224745
广安市司法局 0826-2332669
达州市司法局 0818-2146175
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 0827--5280120
资阳市司法局 028-26110193
阿坝州司法局 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 0836-2811350
凉山州司法局 0834-217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