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人物,包括机关、院校、事业单位、企业、农村和社区。
2、推报人选为公务员的,限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推报。
五、推报标准
1、在实施法制宣传工作中,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法制宣传教育,有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出突出成绩。
3、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4、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品德高尚,群众基础良好,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5、在推进和建设法治四川、和谐四川进程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众利益,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中,业绩突出。
六、推报名额和要求
1、各市州法建办、省级相关部门推报名额见附件一《四川省法制建设先进人物推报名额分配表》。
2、要认真撰写推荐人物事迹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获奖和媒体报道情况、联系方式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A4纸,一式两份);要认真填写《四川省法制建设先进人物暨事迹推荐登记表》,真实填写审核把关单位意见、加盖各级组织公章,并粘贴2寸免冠正面近照,上述文字材料要求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照片要求分别附JPEG格式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可登陆http://www.scol.com.cn下载),于11月26日前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994014059@qq.com。
3、推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
七、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上翔街24号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四川省司法厅703室)
联系人:徐毅、詹荣山 联系电话:028-86517761
工作邮箱:994014059@qq.com 监督电话:028-86757613
附件:1、《四川省法制建设先进人物推报名额分配表》(略)
2、《参选人推荐登记表》(略)